2015年11月1日 星期日

自動駕駛汽車的道德議題

兩難的情形經常發生,做抉擇的過程非常複雜,當下與下一秒的結果都會不一樣。
舉開車為例,路上突然衝出一隻動物,要如何因應,每一個人都會不同,而這個不同來自於眾多因素,特別是駕駛的經驗與判斷力。而這個不同的抉擇,可能得到天壤之別的結果。
科技日新月異,Google自動駕駛的無人車已經在美國某些洲取得牌照,可以合法上路。然而當車子遇到無法雙全的困境時,要如何作抉擇。這個問題不僅困擾著系統開發人員,也會引發各個層面的議題。
MIT Technology Review最近有一篇探討這個議題的文章,在這篇文章中,有一個假設性的例子是,一輛自動駕駛的汽車,在行駛途中突然遇到10個人正在穿越馬路,根據計算煞車距離不足,顯然傷亡無法避免。第一個選項是盡可能散躲或煞車,若來不及撞上去也是不得已,
另一個選項是車子轉向撞牆,讓車子停下來,但是可能的下場是車毀人亡。
圖片來源[1]

法國心理學家Jean-François Bonnefon 與同仁為了瞭解一般人對於這種兩難狀況的看法,進行了調查,結果發現參與者比較認同自動駕駛車的設計,應當是讓傷亡人數最低的看法。
另外也發現,調查者希望是別人搭乘這種設計邏輯的車子,而不是他們本身。這種人性的表現,類似台灣的俗語"死道友,不死貧道"。所以設計為會自己撞牆,以保護行人的自動駕駛車,大概賣不出去吧。
Jean-François Bonnefon與同仁發表的文章也指出,合乎道德標準的演算法,需要完成下列三項可能不兼容的目標:1)與人類所做的抉擇一致,2)不可以引起公憤,3)不可以讓購車者卻步。而要達到目標,車輛製造商與監理機關都需要心理學家應用實驗倫理的方法,來探討包含自動駕駛車輛與無法避免之傷害的情況。
另一個最近偶爾會出現在媒體的事件是,車子會突然間不受控制,而造成一些會上媒體的事件。這個是因為車子被入侵,或是車子電腦突然當機,所引發的道路安全事件,或許尚無確切的原因披露,但是可能會讓人們心中蒙上一層陰影。
越多自動化的科技應用在日常生活之中,上述的情形就會越多,這就考驗著設計者的道德觀點。
不過就車輛來說,十次車禍九次快。所以當有一天自動駕駛車普遍在路上行駛時,或許限制速度是一個可能的作法。不過如同Bonnefon說的,還是要各領域專家共同合作,找出最佳的方案。

參考資料
MIT Technology Review,
 Why Self-Driving Cars Must Be Programmed to Kill
 http://www.technologyreview.com/view/542626/why-self-driving-cars-must-be-programmed-to-kill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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